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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慈善总会会议制度

2025-04-25 15:48

海南省慈善总会会议制度

20231228日会长办公会通过)

一、专题会议

(一)会议主持人:总会驻会领导。

(二)会议时限:不限,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三)出席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特邀人员。

(四)议题范围:研究提请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会务安排:由牵头部门负责;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按主持人要求起草会议纪要。

二、会长办公会议

(一)会议主持人: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副会长。

(二)会议时限:一般一个月召开一次,也可随时召开。

(三)出席人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专家志愿团首席代表、省委批准兼职的副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总会监事长(不固定参加)、副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特邀人员。

会议主持人应主动征询列席人员的建议,充分集中出席人员的意见,做好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五)议题范围:

1、制定(审议)本会工作制度;

2、讨论和决定提请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的重要事项;

3、审议和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4、研究日常工作中需要集体决定的事项;

5、讨论重要讲话稿等材料;

6、其他需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

会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材料(含议程)一般应提前一天发放给参会人员(人事事项等涉及保密的议题除外)。

(七)会务安排:由办公室负责收集议题、安排会场,并通知出席和列席人员参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按主持人要求起草会议决议或纪要,经主持人审签后印发,并归档。

三、常务理事会

(一)会议主持人:总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集体主持。

(二)会议时限: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具体时间由会长办公会议确定。

(三)出席人员:总会常务理事(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可召开)。

(四)列席人员:总会监事长、副秘书长、总会各部门负责人以及特邀人员。

(五)议题范围:按总会章程明确的常务理事会职权范围确定会议内容。

(六)会务安排: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必要时成立筹备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按主持人要求起草会议决议或纪要,经主持人审签后印发,并归档。

四、理事会

(一)会议主持人:总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集体主持。

(二)会议时限: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具体时间由会长办公会议或者常务理事会确定。

(三)出席人员:总会理事(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可召开)。

(四)列席人员:监事长、副秘书长、总会部门负责人以及特邀人员。

(五)议题范围:按总会章程明确的理事会职权范围确定会议内容。

(六)会务安排: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必要时成立筹备组负责具体筹备工作;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按主持人要求起草会议决议或纪要,经主持人审签后印发,并归档。

五、会员大会

(一)会议主持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集体主持。

(二)会议时限:一般情况下每5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理事会确定;

(三)出席人员:总会会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可召开)。

(四)议题范围:按总会章程明确的会员大会职权范围确定会议内容。

(五)会务安排: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有关会议资料,并归档。

六、附则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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