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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慈善总会网站管理办法

2025-04-28 16:04

海南省慈善总会网站管理办法

2021年5月10日会长办公会通过,2025年2月25日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海南省慈善总会官方网站(以下简称“总会网站”)是海南省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总会”)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实现网络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促进总会、会员单位及慈善行业内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更好地为总会及总会会员单位提供信息交流服务及进行对外宣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会及总会会员单位。

第二章  网站管理

    第三条  总会网站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总会成立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网站管理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总会网站综合管理事务,小组由会长任组长,分管宣传联络部的副会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分管宣传联络部的副会长负责审批上传的稿件。

    第四条  宣传联络部是总会网站综合管理部门,代表总会行使所有网站的综合管理和维护职能,并设网站管理员履行相应职能;宣传联络部具体负责总会网站的综合管理、日常维护、安全管理、内容审核、信息公开、投诉咨询、建设规划工作;负责网站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落实;负责网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总会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业务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各部门应根据总会网站栏目设置和宣传联络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宣传联络部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稿件或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确保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各部门有责任对网站的管理、维护、制度、流程等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  上传信息相关要求

    第六条  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并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网站安全及保密规定,新闻信息更新由网站技术支持方和宣传联络部共同负责,各部门负责提供信息材料或稿件,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分管宣传联络部领导最终审核确认后,由宣传联络部上传网站或由网络传送至网络技术支持方上传。

其他栏目更新由各部门自行拟定内容,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自行发布至对应栏目。

   (二)上传信息审查

1、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要准确、规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2、总会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1)总会内部新闻信息发布流程:

各部门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二审(各部门分管领导)→进行三审(宣传联络部)→终审(分管宣传的副会长)→发布(宣传联络部管理员或网站技术支持方管理员);

2)总会外部转发信息发布流程:宣传联络部网站管理员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发布;

3、上传信息发布前必须对非直接转载的信息和本部门自己整理的信息进行两次校对,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4、以上所提及的上网信息必须为正式对外公布的文件或信息,未正式对外公布的资料不得上网发布;

5、信息发布时间:所发布信息在经过终审后立即发布;

6、上传信息如涉及总会荣誉、形象及公信力的数据、文件等信息,由分管宣传联络部领导审批后,如需上报总会会长,由分管领导上报,经总会会长审批后方可上网。

第七条  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实行“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各部门应及时上传更新相关信息,以保证总会各项制度、文件、新闻的快速有效传播;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各部门应着重采集、撰写与本部门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息上网;

4、为了保持总会网站的形象及运行的稳定,暂不开放网站的互动更新功能。

第四章  信息公开

第八条  总会网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慈善总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总会基本信息、捐赠信息、总会年报、总会审计报告和其他应公开信息的信息公开。

第五章  网站技术支持方责任

第九条  网站技术支持方统一维护网站运营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网站技术支持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确保网站安全顺利运行。

第十条  网站安全管理由网站技术支持方负责。网站技术支持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修补,防止各种非法入侵,确保数据的安全。

第十一条  网站技术支持方应定期做好数据备份,以便当系统意外崩溃时可以尽快恢复,备份数据的保存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操作。

第十二条  保证网站的日常工作日的每日资讯更新,内容包括行业内大事小情,省内外的慈善行业的相关新闻动态,保持网站的活跃度,根据实际需求在官方公众号同步进行资讯发布。网站技术支持方更新的内容须经宣传联络部审核方可在网上发布。

第六章  

第十三条  网站安全及保密措施   

1、宣传联络部网站管理员应会同网站技术支持方共同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2、宣传联络部网站管理员和网站技术支持方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妥善保管密码;

3、应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启用网络安全系统,积极应对突发情况;

4、对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进行全会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总会网站制作、复制、上传和传播国家法律不允许、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捏造或歪曲事实、扰乱总会正常工作秩序、损害总会形象及公信力的内容;违反总会各项规章制度的信息;

6、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应严格遵守国家的保密规定,公布的所有信息应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7、各部门在信息递交到宣传联络部网络管理员前应先确定该信息属于可公开的内容,公布该信息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8、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追踪和调查网站的安全状况,并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出详细记录,提出改进意见,存档备查,并上报主管领导。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海南省慈善总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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